VOCs是空气中普遍存在且组成复杂的一类有机污染物的统称,主要包括烷烃、烯烃和芳香烃以及各种含氧烃、卤代烃、氮烃、硫烃、低沸点多环芳烃等物质。在大气中,VOCs可以产生臭氧,危害环境。同时,它还可以经过复杂的光化学反应,形成二次有机气溶胶(可吸入颗粒物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危害人体健康。机动车尾气排放、燃料燃烧和工业活动是我国人为VOCs污染的三大来源。

       2010年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中,将VOCs列为继SO2、NO2和PM10之后拟重点防控的大气污染物。在2012年10月环境保护部公布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减少VOCs排放的目标,对VOCs的治理提出开展重点行业治理、完善防治体系等相关措施。

       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5年起将展开VOC防治相关工作。而2013年7月,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在环境保护政策报告与环境服务业发展研讨会上,透露环境保护部正在着手相关工作,也开展了针对石化等重点行业的VOC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

       然而,说到空气质量,人们首先关注的是PM2.5,但不为公众所知的是VOCs在其中发挥重要贡献。据北京市有关部门的统计,VOCs形成的PM2.5,占所有PM2.5的20%。因而VOCs作为生成PM2.5的重要前体污染物,是后续雾霾深度分析治理的重点。

       据了解,现在,*监管日趋严格,VOCs治理市场在快速增长,未来几年增长速度甚至翻番也是有可能的。